债权转让
指合同债权人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转让分为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
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前提下,债权人可以通过债权转让,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此时的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债权人,原合同约定的原债权人因为债权转让行为丧失了债权人的债权。若将部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即第三人加入原合同关系,成了新债权人,而基于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的债权人增加了。
催收公告对普通债权人有哪些效力
1、债权人通过在报纸上刊登公告方式主张债权,表明债权人并没有怠于行使其债权。由于通过报纸刊登公告的方式主张债权成本很高,手续烦琐,一般情况下,只有债务人地址变更、下落不明等以至于债权人无法直接向其主张权利时,债权人迫不得已才会采取这种方式。在债务人下落不明,债权人难以向其主张权利时,还强求债权人必须以确保可以到达债务人的方式主张权利,对债权人显失公平。
在民事诉讼中,在当事人下落不明,无法送达诉讼文书的情况下,法院可以公告方式送达。诉讼中的送达,关系到当事人诉讼权利的保护,无疑非常严格。而债权人主张权利的方式,并不对债务人的权利产生实质性影响,对权利人主张权利的方式也不应规定得比诉讼程序中的送达更严格。
2、对权利人主张权利的方式要求过分苛刻,将助长债务人逃债的不良风气。目前,我国社会经济活动中诚信缺失,债权人讨债难已成为普遍的社会问题。如对债权人主张权利的方式要求过分苛刻,不仅增加了交易的成本,而且会变相助长债务人想方设法逃废债务的不良风气,不利于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我国诉讼时效制度的目的在于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促进社会经济流转,本身是以牺牲公平为代价追求效率,逃废债务行为的泛滥必将时效制度的效率价值破坏殆尽。
3、承认公告催收的效力,有利于督促债务人及时履行债务和促进社会诚信。通过媒体催收债务,将债务人不诚信的赖债行为公之于众,有利于形成舆论监督,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也有助于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
债权转让暨催收公告案例
厦门市卓富商贸有限公司、西安南星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催收公告
根据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债权转让的相关解释的规定,以及厦门市卓富商贸有限公司与西安南星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厦门市卓富商贸有限公司拥有的下列债权,已经依法转让给西安南星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该债权相对应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亦依法转让给西安南星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厦门市卓富商贸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与该下列债权有关的借款人、担保人及其它相关当事人该债权转让的事实。
西安南星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作为下列债权的受让人,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相应的担保人,立即向西安南星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履行相应的义务。
厦门市卓富商贸有限公司
西安南星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二O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附:债权清单
序号 | 借款人名称 | 借款合同编号 | 担保人名称 | 担保合同编号 | 贷款行名称 |
1、 | 西安派德实业有限公司 | 《人民币资金贷款合同》(96)017号 | 陕西省经济发展投资公司 | 建行西安市分行营业部 | |
2、 | 西安派德实业有限公司 | 《商业流动资金贷款合同》(2001)011号 | 西安派德实业有限公司 | 《最高额抵押合同》(2001)011 | 建行西安市小寨支行 |
3、 | 西安派德实业有限公司 | 《人民币资金贷款合同》(2002)004号 | 西安派德实业有限公司 | 《最高额抵押合同》(2002)004 | 建行西安市新城支行 |
4、 | 陕西粤海(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 《人民币资金贷款合同》(96)建流001号 | 建行陕西省直属第二分行 | ||
5、 | 陕西粤海(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 《人民币资金贷款合同》(97)建流005号 | 建行陕西省直属第二分行 | ||
6、 | 西安派德实业有限公司 | 《借款合同》(96)030号 | 建行西安市南大街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