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月14日从西安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中心获悉,从2017年3月6日起,凡是补办房产证的市民,将不再要求申请人刊登遗失声明,而改在西安市房管局官网上公示。
西安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更方便群众办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相关规定要求,自2017年3月6日起,凡向该中心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补证业务的,不再要求申请人在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
该负责人表示,对于补办人的申请,该中心也不在现场张贴通告,而是改为在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栏进行公告,公告期15个工作日。这样申请人办理补办手续将更加方便。